成都一征地批复被认对外无效 遭强拆住户全家曾被列“老赖”名单

发表时间:2019/07/22 00:34:36  来源:中国经营报  浏览次数: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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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讼,正在让11年前的一份征地批复面临风险,那块550多亩的耕地上面,现在是富士康招募中心及厂区。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7月15日,成都中院公开开庭:当地村民兰桂成诉请确认,针对其进行的征地、拆迁行为违法。理由则是,该行为所依据的“川府土【2008】525”文件(以下简称“525文件”)在早前已被四川省高院认定系“内部行政行为”,不应对外发生效力。

兰桂成曾是当地致富带头人,但随着征地推进,他的菌棚在2012年后变为荒地,自家房子则在2019年5月10日被强拆。其间,他和妻子、女儿一度被列入“老赖”名单,理由则是政府诉其腾出土地,其因不满房屋120元/平方米、土地2万元/亩的补偿,未能执行。

当天,法庭一个小时的审理中,迎来众多村民围观,当庭未宣判。据了解,其周边房价均价每平方米已经过万元,土地拍卖则高达每亩数百万元。早年,当地政府部门曾诉兰桂成腾退土地并赔款34万元,但法院予以驳回,随后又裁定由管委会强拆。

追溯富士康用地

兰桂成和妻子住在帐篷里,已经两个多月了。周围一片废墟,是他曾经的楼房,附近大片荒地,是他曾经的菌棚和苗木种植地。他的爷爷辈即在郫县合作镇光明村居住,早年,他曾是远近闻名的致富带头人,早早修了小洋楼,买了轿车。

但2005年以来,光明村陆续开始征地、拆迁,2012年后,他自有及租用的近20亩地,不再允许使用,那曾为他带来每年近30万元的净利润。2009年后,富士康在他的旁边开始修建,投产后,一边是宿舍,一边是厂区,夹在中间的兰桂成,开始摆摊做生意。

但后来两边都修建了围墙,他家周边也被大量建筑垃圾围堵,富士康的员工无法再来光顾,摆摊的生意也只能停止。2019年5月10日早上,一群人开始再次修墙,新的墙将彻底围住他家,为此他报警阻拦。

但当着警察的面,他和妻子被人带走,困在远处的废弃屋4个多小时。等回家后,墙已经修成,房子也被拆了。家中不少东西被抛弃在周边,另一些东西则被运往村里的空闲安置房。至今,家里还有很多东西不知去向。

在那之前,兰桂成的女儿在外出时,无法购买机票,才发现她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问当地法院后,才知道全家3人都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女儿在支付宝查到的信息显示,她在2016年12月7日被列入黑名单,案件号则是(2016)川0191执3497号。

但他们全家都未见过这个文号的文书,网上也无法查询到。他们大概能猜出来由,这缘于政府对他们申请的强制执行:在2008年525文件之后,当地政府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兰桂成等人的土地、房屋进行征用、拆迁。

而525文件的内容显示,2008年12月19日,四川省政府批准成都将郫县合作街道办光明村5、6组及集体农用地37.1962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33.2941公顷,其他农用地3.90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加上其他建设用地7.7383公顷,合计44.9345公顷(674亩)征收为国有,作为郫县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

该文件还称,对征地带来的农转非人员,要全部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保证原有生活水准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这份文件除抄送省公安厅、发改委等,还抄送了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需要国务院批准方可。

这种数字表述差异,成为当地村民后续诉讼的重点,但成都中院和四川高院均驳回了相关诉讼。那片土地,陆续变为富士康的招募中心、厂区、宿舍,以及名为龙湖时代天街的地产项目,该项目目前均价已经每平方米12000元。

“内部行为”引风险

事实上,就在村民诉讼被驳回的判决中,525文件却有了新的定义:成都中院在2012年认定,该文件因“土地征用的审批权属于国务院及省级政府的专属权利”,不在司法审查范围;而2013年四川省高院则认定525文件是“上下级机关内部请示批复性质的内部行政行为”。

上述两份判决发出期间,2012年9月,成都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曾对兰桂成发起诉讼,要求兰桂成腾退占用土地,并向该中心支付土地占用费39.412万元。

高新区法院审理后,于2013年5月作出裁定:土地储备中心诉兰桂成排除妨害,腾退土地,应由土地管理部门解决,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驳回其诉讼。

但同时,该判决书也指明了另一路径:“原告可申请高新区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被告兰桂成交出土地的决定,如被告兰桂成拒不交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此点拨之下,2014年5月14日,高新区法院同一天分别作出“(2014)高新行非执审字第4号”和“(2014)高新行非执字第1号”裁定:对国土部门在2013年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并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本次诉讼中,兰桂成一方将一切拉回原点,即525文件已经被省高院认定为内部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其不应对外发生效力,要求认定以此进行的强拆行为违法。

同时,考虑到兰桂成家实际已经被强拆,代理该案的四川辅之辅律师事务所律师彭丽萍同时也发起了行政赔偿诉讼,向法院申请了先予执行,希望政府能够先支付兰桂成一些费用,以便离开帐篷安身他处,但未能获得法院支持。

7月15日开庭,实际是将上述要求认定强拆违法案和要求赔偿案合并审理。被告高新区管委会列举了38项证据,以证明整个征地、拆迁过程合法,其中,其首份重要证据,依然是525文件。

彭丽萍对38项证据予以逐一反驳,并认为:“这38份证据无一份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联性,均建立在525内部批复文件基础上,得出唯一结论是被诉行政行为违法。”

当天,有众多当地村民赶来旁听。人们讨论着这起诉讼背后的意义:如果525文件这个征地的基础被推翻,则之后发生的一切征地、拆迁行为该如何定义?那些已经建成的大楼,以及繁忙的富士康厂区会咋样?

庭审结束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旁听村民则抢着表达不一样的意见。按照之前补偿标准,每人可以获得35平方米的安置房。以兰桂成为例,其被拆近500平方米的房子,除去3人105平方米置换外,其余面积将以120元/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约为47000元。

这笔钱,大概可以买下附近商品房的一间厕所。如果再加上20亩地的补偿40万元,则可以勉强交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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