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怎么会与“药”沾上了边?
发表时间:2020/01/28 18:28:17 来源:甘肃农民报 浏览次数: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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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是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古人把它称为“着火的药”或者“发火的药”。它与豆腐等食品一样,是我国古代炼丹家在为帝王贵族炼“长生不老药”时偶然发现的。
从战国到汉初,那些帝王及其贵族都想像神仙一样长生不老,于是便驱使一些方士道士炼制“仙丹”,常用的医疗药物硝石和硫黄都是他们炼丹的原料。在实践中炼丹家发现,用硝石和硫黄这两种原料与木炭按一定比例混合,就会燃烧,并能产生高热和大量气体,体积也会急剧膨胀,直至发生爆炸,于是他们就将这种东西称之为“火药”了。
由此可见,火药最初是治病疗伤的药物。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道,火药能够“治疮癣,杀虫,辟湿气、瘟疫”。不过,晚唐以后,火药就突破了“药”的界限,被大量用于军事中,出现了火器,诸如火球、火箭、火炮等。尽管如此,火药的本性未改,人们仍然把火药称之为“药”。
(摘自《文史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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